河南省教育廳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財政廳 關于印發《河南省中等職業教育國家獎學金評審實施暫行辦法》的通知
文章來源:學生科
發布時間:2019-11-27 15:44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各省屬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
根據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的《中等職業教育國家獎學金評審暫行辦法》(教財函〔2019〕104號)有關要求,為做好全省中等職業教育國家獎學金評審和發放工作,我省制定了《河南省中等職業教育國家獎學金評審實施暫行辦法》,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河南省中等職業教育國家獎學金評審實施暫行辦法
河南省教育廳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財政廳
2019年11月1日
附 件
河南省中等職業教育國家獎學金
評審實施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的《中等職業教育國家獎學金評審暫行辦法》有關要求,為做好全省中等職業教育國家獎學金(以下簡稱中職國家獎學金)評審和發放工作,現結合我省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中職國家獎學金由中央財政出資設立,自2019年秋季學期起開始實施,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用于獎勵具有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全日制正式學籍在校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激勵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中等職業學校是指經政府有關部門依法批準設立,實施全日制中等學歷教育的各類職業學校,包括公辦和民辦的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技工院校和高等院校附屬的中專部、中等職業學校等。
第四條 中職國家獎學金每學年評審一次,實行等額評審,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第五條 每年秋季學期開學前,各級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要將上級下達的中職國家獎學金預算和名額逐級下達至各中職學校。
第六條 各級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部門在根據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在校生數等因素分配國家獎學金名額時,應當對辦學水平較高的學校和以農林、地質、礦產、水利、養老、家政等專業和現代農業、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等人才緊缺專業為主的學校,予以適當傾斜。
第二章 評審機構與職責
第七條 省教育廳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聯合成立中職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設立評審委員會(詳見附件)。
第八條 評審領導小組由省教育廳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有關負責人組成,全面領導我省中職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研究決定有關評審工作的重大事項,負責聘請評審委員會組成人員,批準評審委員會提交的中職國家獎學金評審意見。評審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河南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具體負責全省中職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的組織、協調等。
第九條 評審委員會由具有代表性的領導、專家學者和教師代表組成,負責組織評審工作,向評審領導小組提出中職國家獎學金評審意見。評審委員會下設兩個評審工作組,行使評審委員會職責,分別負責教育部門所屬中職學校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所屬技工院校的中職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
第三章 評審程序與要求
第十條 中職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評審程序:
(一)召開預備會。評審委員會召開預備會,提出評審工作要求。
(二)開展評審工作。評審委員會對上報的評審材料進行書面審查,提出評審意見。
(三)形成評審報告。評審委員會完成評審工作后,形成評審報告。
(四)上報評審材料。評審報告經評審領導小組審定同意后,由省教育廳統一上報教育部審批。
第十一條 中職國家獎學金申請與評審工作由各中等職業學校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第一責任人。
第十二條 各中等職業學校要根據本辦法要求,綜合考量學生學習成績、道德風尚、專業技能、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各方面表現,結合本校實際制定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實施細則。
第十三條 中等職業學校國家獎學金初評學生名單產生后,要在校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每年10月15日前,各中職學校要完成國家獎學金的評審工作,并將初評結果按照隸屬關系報同級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第十四條 各級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組織專家對所轄學校和下級上報的申請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審核要求:
(一)材料的完整性。主要是指學生的申請材料是否齊全、完備;
(二)程序的規范性。主要是指中職國家獎學金初審和審核工作是否符合規定程序;
(三)條件的相符性。主要是指入選學生的綜合表現是否符合申請條件。
每年 10月31日前各省轄市、直管縣(市)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省屬中等職業學校要將審核匯總的評審材料按隸屬關系分別報送省教育廳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第四章 申請條件
第十五條 申請中職國家獎學金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三)遵紀守法,遵守《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公約》,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四)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五)在校期間學習成績、道德風尚、專業技能、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表現特別突出的。
第十六條 在符合基本條件前提下,申請人還應滿足以下具體條件:
(一)年級要求:全日制二年級及以上學生(包括長學制學生)可以申請中職國家獎學金,已畢業學生不可以申請。
(二)成績表現等要求:上一學年學習成績排名位于年級同一專業前5%(含5%)的學生可以申請中職國家獎學金。上一學年學習成績排名位于年級同一專業排名未進入5%以內(含5%),但達到30%以內(含30%)且在道德風尚、專業技能、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表現特別突出的學生,可以申請中職國家獎學金,同時需要提交詳細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須由學校審核后加蓋學校公章。學習成績排名未進入前30%的學生,不具備申請資格。
(三)“表現特別突出”主要是指:
1、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表現突出。具有見義勇為、助人為樂、奉獻愛心、服務社會、自立自強等實際行動,在本校、本地區產生重大影響,在全國產生較大影響,有助于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
2、在職業技能競賽或專業技能競賽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在世界技能大賽取得優勝獎以上和入圍世界技能大賽中國集訓隊及國際性職業技能競賽獲前8名,在中國技能大賽等全國性或省級職業技能競賽獲得優秀名次(一類職業技能大賽前20名、二類職業技能競賽前15名)。在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等專業技能競賽獲得三等獎及以上獎勵,省級選拔賽獲得二等獎及以上獎勵。
3、在創新發明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科研成果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或獲得通過專家鑒定的國家專利(不包括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
4、在體育競賽中取得顯著成績,為國家爭得榮譽。非體育專業學生參加省級及以上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二名。體育專業學生參加國際和全國性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二名。集體項目應為上場的主力隊員。
5、在重要藝術展演文藝比賽中取得顯著成績。非藝術類專業學生參加全國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或同等水平比賽,獲得三等獎及以上或前三名獎勵;藝術類專業學生參加全國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或同等水平全國性及國際性比賽,獲得三等獎及以上或前三名獎勵,以上展演(比賽)省級遴選獲得二等獎及以上或前二名獎勵。集體項目應為主要演員。
6、獲省級及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社會實踐先進個人、杰出青年、五四獎章等個人表彰或榮譽稱號。
7、參加全國中等職業學校文明風采優秀作品展示展演的個人或集體項目主要創作人員。
8、在創業等其他方面有優異表現的。
第五章 發放和監督
第十七條 中職國家獎學金獲得者由國家頒發統一印制的榮譽證書,所在學校應將獲得國家獎學金情況記入學生學籍檔案,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通過銀行卡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本人。
第十八條 各中等職業學校要加強管理,認真做好獎學金的評審、發放工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要全程參與獎學金評審工作,加強監督,確保評審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確保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特別優秀的學生。
第十九條 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財經規定和本辦法規定。中職國家獎學金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挪用,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各級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以國家獎學金評審為契機,加大資助育人工作宣傳力度,樹立“特別優秀中職生”典型,激勵廣大中職學生勤奮學習、勇于實踐、努力進取,不斷提升職業教育的吸引力。
第二十一條 各學校中職國家獎學金的申請材料和評審過程材料要存檔備查,保存時間不少于十年。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河南省中職國家獎學金評審組織機構成員名單
附 件
河南省中職國家獎學金評審組織機構
成 員 名 單
評審領導小組
組 長:劉昭陽 省教育廳副廳長
李 甄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副廳長
呂 冰 省教育廳副巡視員
成 員:楊 光 省教育廳財務處處長
黃才華 省教育廳職成處處長
宋 振 河南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主任
張榮瑞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職業能力建設處處長
評審領導小組辦公室
(地點設在河南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主 任:宋 振 河南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主任
張榮瑞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職業能力建設處處長
(如上述相關成員工作調整,以工作崗位對應人員為準)
評審委員會(評審工作組)
第一工作組:成員10-15人,由省教育系統學生資助管理人員、中職學校校領導、專家學者等組成。
第二工作組:成員5-8人,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學生資助管理人員、技工院校校領導、專家學者等組成。